為進一步規范碩士生復試工作,確保復試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提高碩士生招生工作質量和新生入學質量。依據教育部有關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 復試工作原則
1. 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 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 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 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 復試組織管理
1.人力資源部負責全院研究生復試工作的組織開展并協調復試各項工作。
2.復試要求、評分標準和辦法,經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批準后,在復試中嚴格執行。
3.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參加復試的專家和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增強復試人員的責任感,提高復試的公平公正性,確保復試工作質量。
三、復試時間
1.復試時間安排在2015年4月1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業務課筆試,下午1:30專業面試、英語測試,地點在本院213大會議室。
2.復試考生2015年4月1日上午8:30到人力資源部報到查驗證件(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中路24號院6號樓819)。
四、復試比例
我院2015年國家下達計劃招收8人,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初試成績符合進入復試條件的共12人,進入復試的最低總分要求為293分,復試比例為150%。無強軍、師資及援藏計劃。
五、 復試內容與方法
復試實行專業面試、業務課筆試、英語口語和聽力測試相結合。
(一)專業面試
專業面試專家由10-13名專家和導師組成,測試對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專業素質和能力包括考察
1.專業素質及科研創新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 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 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 綜合素質和能力
(1) 通過面試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進行考核;
(2) 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 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 人文素養;
(5) 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面試主要采取問答形式,每人時間20分鐘左右,面試時先由考生自我介紹,時間不超過5分鐘,主要介紹自己家庭情況,個人愛好,本科階段的學習情況、科研工作情況等。
研究生日常管理部門進行面試現場記錄,妥存備查。面試結束由考核專家組討論后,每位專家當場獨立評定分數。計分原則是考生的初評分為所有專家給定成績的平均分。
(二)業務科筆試
我院業務課筆試是微生物學,采用閉卷考試,時間2個小時,主要參考輕工院校微生物學教材。
(三)英語口語聽力測試
以對話為主,主要測試考生的聽音辨義、理解日常交談內容和一般題材講座等能力,測試考生運用外語知識與技能進行口頭交流的能力。每位考生考試時間為15-20分鐘。
六、身體健康體檢
1.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參加由我院統一組織的身體健康檢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 體檢時間、地點: 2015年4月2日上午10:00,北京市體檢中心。地址:朝陽區裕民路12號中國國際科技會展中心B座2層
七、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參加復試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參加復試的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復試時查驗。應屆本科生還需交驗學生證原件,往屆生還需交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
2.《政審表》(附表一);
3.考生簡歷及個人自述表(附表二);
4.本科畢業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考生大學本科課程成績單;
5.反映考生英語水平的成績證明或證書;
6.考生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創性工作成果的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7.考生的各種獲獎證書;
8.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張。
八、復試成績的確定及錄取
1.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為復試各環節考核成績之和。
3.考生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滿分100分)×40%+專業面試成績(滿分100分)×50%+英語口語聽力測試(滿分100分)×10%,復試成績不及格者(60分及格)不予錄取。
4.考生的初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后的成績(考生初試成績折算公式為:(政治/100 + 英語/100 + 業務課1/150 + 業務課2/150)/4 ×100)和復試成績各按50%的權重相加,得出考生的入學考試總成績。院招生領導小組依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審核確定擬錄取名單。
5.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復試名單、復試成績和總成績、擬錄取名單可以在本院網站(www.city011.com)查詢。
九、調劑工作程序
對于初試成績達到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未能錄取的一志愿考生,請登錄教育部研招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簡稱“調劑系統”),仔細閱讀調劑系統的使用方法,及時調劑到其他招生單位。
十、其他
考生接待電話為010-53218296。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15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216